石语〔2019〕4号
石 家 庄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石家庄市2019年规范汉字书写
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继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提升全市广大师生规范书写意识和书写水平,按照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举办河北省第三届师生汉字书写大会要求,市语委、市教育局决定举办“石家庄市2019年规范汉字书写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
二、活动主题
书写华夏文明、致敬祖国70华诞
三、作品征集
(一)作品类别
征集毛笔、硬笔、粉笔三类作品。
(二)书写内容
根据活动主题可以自创书写内容,也可选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或中小学语文课本,注意书写内容的完整性。
(三)活动分组
设四个组别: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包括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大学生组(包括市属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教师组(包括市属高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
(四)作品要求
硬笔作品大小格式不限,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毛笔作品大小为四尺以内(整纸、对联、斗方、条幅均可,竖式为宜),提倡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所有作品要求正文、落款、印章齐全。粉笔作品提交者需为市属高校在职教师、大学生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书写,提供作品照片电子版1张,照片为JPG格式,大小2M左右,以“区县+学校+姓名”命名,画面方正、清晰。
每位选手需填写《石家庄市2019年规范汉字书写参评作品登记卡》(附件1),并将登记卡牢固地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一名,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
四、活动安排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采取层层选拔、逐级推荐的方式,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自2019年4月下旬开始,6月底结束。由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的作品征集、初评和报送等工作,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向学校、师生收取费用。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装裱、不退还,作品版权归活动举办方所有。
第一阶段:初评阶段(2019年4月下旬—5月底前)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组织本辖区、学校师生按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作品初评、登统上报工作,要对作品的规范性与真实性把关,确保报送作品数量和质量。每个县(市、区)选送毛笔作品30幅(小学生、中学生、教师每组别各10幅),硬笔作品30幅(小学生、中学生、教师每组别各10幅),粉笔作品10幅(仅教师组);每所直属学校选送毛笔、硬笔作品各4幅(中学生、教师每组别各2幅),粉笔作品4幅(仅教师组);每所市属高校选送毛笔、硬笔、粉笔作品各10幅(大学生、教师每组别各5幅)。
第二阶段:复评阶段(2019年6月底前)
组织书法专家、书法专业资深教师和语言文字工作者对选送作品进行分组复评,每组评选出市级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上报省组委会参评。
五、奖项设置
(一)参评作品奖项。各类作品的各组别均设市级一、二、三等奖,数量分别为20名、30名、50名(根据实际报送作品数量及质量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指导教师奖项。设优秀指导教师奖,由获学生各组别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得。
(三)组织单位奖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各单位活动组织宣传工作、参赛师生作品质量等情况评选。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发动。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做好本辖区、学校的推选工作,为有书写特长的师生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为学校搭建展示汉字书写和书法教育成果的平台。
(二)以赛促练、以讲促学。通过活动培养师生对汉字和汉字文化的热爱,锤炼青年教师书法教学基本功,切实提高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意识和书法文化素养。活动期间,可邀请当地书法家进校园开展“公益讲堂”,保证活动开展的影响和质量。
(三)严格评选、提高质量。严格遵守活动规则,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在评选过程中,可组织“现场书写”,严把作品质量关。凡有代写作品或参赛人员资格不符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资格,并直接影响评选组织单位奖。
七、作品邮寄
初评工作结束后,参评作品以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为单位上报,统一填写电子版《石家庄市2019年规范汉字书写参评作品统计表》(附件2),按类别与组别(要求一组一类一表,便于汇总统计)分开填写。
作品统计表和粉笔作品发送至市语委办和北翟营小学邮箱各一份;硬笔、毛笔作品邮送至石家庄市北翟营小学(丰收路81号)。
市语委办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86036690
市语委办邮箱:syw86036690@163.com
北翟营小学联系人:杨春革
电子邮箱:beizhaiyingxx@126.com
附件:1.石家庄市2019年规范汉字书写参评作品登记卡
2.石家庄市2019年规范汉字书写参评作品统计表
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
石家庄市2019年规范汉字书写
参评作品登记卡
县(市、区): 类别: 组别: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电话 |
|
指导教师 |
|
指导教师电话 |
|
||||
所在学校(全称) |
|
||||||
通讯地址及邮箱 |
|
||||||
作品内容 |
|
注:请将此表填写后牢固地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附件2
石家庄市2019年规范汉字书写参评作品
统计表
单位: 人数: 联系人: 手机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组别 |
作品类别 |
学 校 |
指导教师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教师参评作品不必填写“指导教师”。
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 |
版权所有:石家庄市教育局地址:中山东路87号冀ICP备20009266号 网站标识码:1301000048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567号电话:0311-86036653网站地图
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