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2019〕98号
石 家 庄 市 教 育 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2019年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
进行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促使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现代教育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全面实现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定2019年继续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详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2019年度工作评估细则》(附件)。包括基础建设、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发展四方面,分值100分。
二、评估组织实施
(一)评估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市教育局相关处室、部门对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2019年度工作评估细则》,依据平时工作台账、专项评估和年度综合情况分别进行评估打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后,评估结果报局党组研究确定。
(二)需要对有关指标进行实地考查确认的,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或工作台账、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确认。
三、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结果通报全市,对获得优秀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作为当地党委、政府考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主要领导的重要依据。
附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2019年度工作评估细则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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