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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教育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教育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1-28 10:59:42    来源:政策法规科    责任编辑:思想政治教育科     访问量:0

 

 

石教函〔2022〕32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教育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

《石家庄市教育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石家庄市教育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教育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全市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深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机制落实,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

1.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坚持于法有据、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标准要求,各科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省市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本单位所承担业务范围的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甄选,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2.调整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坚持全领域覆盖、突出重点的标准,结合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

3.全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业务科室加强执法检查协调,按照《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由业务科室提出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包括抽查事项名单、监管对象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工作任务、时间进度等),政策法规科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公布实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科学分类,突出监管重点,防止“随机”变成“随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根据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情况对监管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管理,对信用级别不高的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起科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工作安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4.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果,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化手段,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优化随机抽查方案,提高检查效果,努力达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抽查工作,业务科负责业务范围内抽查事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强化抽查计划制定与落实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指导和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认识水平,熟练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抽查检查,确保监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规范化监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务必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纪检监察部门实时对各业务科室组织实施的“双随机”抽查过程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石家庄市教育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1  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

范围

发起

联合

抽查时间

2022001

2022石家庄教育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001号

学校办学行为检查

定向抽查

5%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规定的抽查事项

局直属学校

政策法规

相关责任科室

20229月至11月

 

2  拟发起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

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时间

联2022016

2022年石家庄市教育领域部门联合抽查016

联016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定向

3%

民办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依各参与部门需求确定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20227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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