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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6-11-09 11:08:42    来源: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0

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石 家 庄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高校,局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委、石家庄市教育局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6226

 

 

 

 

 

 

 

 

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石 家 庄 市 教 育 局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运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加强法治为保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加强党建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教学计划。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聚焦问题,细化措施,保证整改效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2.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落实《石家庄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市直教育系统解放思想大讨论。创建评选100所党建示范校,提升学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干部进学校、教师访万家”、“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机关服务学校、党组织服务党员和党员服务群众的机制。全面落实《石家庄市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制定《加强市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工作公信度。创新干部培养机制,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充实后备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全省机关作风整顿和全市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动员大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稳步推进教育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新的《廉政准则》及《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和违规招生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5.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创新载体,利用情景教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实践体验、榜样引领等多种形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入脑、入心。

6.促进生命教育试点学校特色发展。深入实施生命教育,通过举办高峰论坛,开展优秀案例征集、优秀课评比观摩等活动,促进50所试点学校特色建设与专项发展,巩固扩大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建设工作,注重内涵建设,重点提升农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7.加强学校体育及卫生工作。深入实施《石家庄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创建100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石家庄市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加强校园足球文化建设,营造浓厚足球氛围;加强足球师资培训,培训足球体育教师200名。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强化常规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

8.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利用学生社团、舞蹈比赛、竞赛展示等活动形式,将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审美能力等培养贯穿于艺术教育全过程。

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以庆祝第32个教师节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推进校级、县级、市级、省级骨干、名师和省特级教师“四层次、九台阶”分层递进式教师业务荣誉评选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市级教师业务荣誉任期届满续聘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班主任津贴待遇。

10.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石家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做好教育部和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深入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完善交流轮岗管理机制,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均衡配置。

11.提升“三支队伍”培训质量。以实施“名师培养工程”为抓手,研究制定“三支队伍培训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三支队伍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创新培训方式,提升“三支队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建设名师名课资源库,实现培训管理信息化。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工作室培养培训优秀青年教师等作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教育发展动力

12.制定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与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划的上位衔接工作,明确“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着重在加快发展公益普惠学前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方面提出明确思路和举措。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发布后的宣传解读工作,科学推进规划实施。

13.深入推进国家级改革实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区域教育协同创新项目和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科学制定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制评价工具,开展试测工作,完成石家庄市教育质量健康体检项目报告和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报告;深入实施“幼特融合”工程,4所特教学校开设附属幼儿园(班),20所幼儿园开设“幼特融合班”,创设10所幼特合作的“融合协作园”。

14.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开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便民服务咨询热线,多渠道公布“招生地图”,严格控制义务教育择校生比例建立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捷服务。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制度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提高自主招生比例。

15.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之间开展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构建通畅的、适合学生生涯发展的4条通道。逐步扩大普高与中职融通学校范围,增加互转互通次数,深化普职学校课程改革。在中职学校开设普职融通实验班,共同研究制定普职融通课程体系。

16.加大教科研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引领、支撑作用,开发建设适应学校特色发展、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资源,提高教育工作者对课程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加强对高考招生政策的研究力度,围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走班制”教学、学生生涯规划以及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等问题,引导高中学校主动适应高考改革新要求、新变化。发挥“名师工作室”、“教研员工作坊”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研究,积极开展“互联网+课堂”的新型教学模式研究和课程资源开发。

四、优化教育结构,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

17.积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安排项目园88所,投入资金1.59亿元,规划新改扩建园舍11万平方米,预计新增学位1.1万个。积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会同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调整规范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全市幼儿园规范管理,提升办园质量。

18.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主城区开展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原则,在同学段组建“紧凑型”学区,积极推进学区内人事、教育教学等统一管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制定《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管理。启动学校“一校一品”工程,加强中小学学校文化和特色内涵建设。

19.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制定《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动教学模式创新改革,开展高效课堂教学研究,加强教育信息化研究,健全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和监测机制,提升高中教学质量。加快推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指导首批15所特色高中项目学校发展学校特色课程,继续开展特色高中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启动普通高中课程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基于课程的高中创新实验室创建,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20.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和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研究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举办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对接活动,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加强中职学校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深化中高职衔接、职普融通改革,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学校,力争我市12所学校进入全省120所质量提升项目学校行列。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办好学生技能大赛,形成品牌,扩大影响。研究制定《石家庄市社区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深入开展社区教育。

21.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实施市属高校351工程”,建设30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选拔50名学科优秀专业名师,选派100名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推动市属高校内涵发展。加强高校课题研究,评选30项优秀课题,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按照“地方性、应用型、特色化”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石家庄学院向应用型大学转型,支持高职院校向“技术型、特色化”发展,推进与国内外名校、优质院校的对接与合作,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2.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强随班就读管理,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提升融合教育水平。

23.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以多元、优质为导向,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培树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优质民办学校。深入实施民办学校校园文化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集中拉练、观摩活动,命名两批2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组织开展民办中职学校志愿者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提升民办中职学生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查处力度,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五、实施惠民工程,完善教育保障体系

24.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内涵建设。落实《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推进项目学校从基础建设向内涵建设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26所新增项目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实施精准扶贫,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实施方案》,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层面构建结对帮扶体系。继续探索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改革,切实保障深山区义务教育段学生集中、免试入学,确保深山区初中毕业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25.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扶持3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

26.实施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列入2016年政府惠民“实事”,在主城区全面实施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不断创新托管方式和内容,挖掘社区、少年宫、高校和家长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开展体育、文艺、科普知识培训等活动,满足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需求,解决更多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27.健全家庭教育服务网络。建立专家队伍、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三支家教队伍”人才库,构建石家庄家长学校服务平台,开展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形成集知识传播、分类指导、疑难解答、亲子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体系。

28.深入实施“全面改薄”工程。继续面向农村及薄弱学校安排项目学校526所、教学点352个,计划投入资金4.13亿元,主要用于新改扩建、维修校舍和购置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及学生生活用品等,改善我市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29.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职教园区项目一期工程特教学校和信息技术学校竣工投用,服装动漫、商贸物流和现代技术学校3所项目学校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市二中整体改造、市十五中学整体迁建以及市一中、市二中西校区、辛集中学、第二实验中学等市直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投用。积极推进桥西、高新、鹿泉、正定、晋州、元氏、高邑等县(市)区新改扩建重点项目建设。

30.积极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国家、省、市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大学新生入学路费、高校奖助学金以及山区教育扶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工作。

六、强化资源应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31.实现全市中小学教育城域网络全覆盖。继续实施教育网络“校校通”工程,重点解决远郊和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育城域网络接入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平台的应用,全市“班班通”率达到85%以上;提高“人人通”注册使用率,教师注册率达到90%以上,学生及家长使用率达到60%以上。规范网络使用、维护与管理,全面净化学校网络空间。

32.深入推进“智慧课堂”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智慧课堂”建设标准和发展规划,新建300间“智慧教室”,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信息化水平;成立我市“智慧教育联盟”,建立“智慧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开展国家、省、市级智慧教育课题研究,创建首批10所“石家庄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创新创业的融合发展

七、加强合作交流,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33.推进京津冀教育合作项目落地。研究落实我市与京津签署教育项目合作协议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合作对接活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加强管理干部及教师队伍培养。加快推进北大青鸟、北师大、北外、北京育英中学、北京二小以及天津一商校、机电工业学校等院校与我市的合作项目。加快建设石家庄(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园区教育配套设施。依托省会42所高等院校教育资源,主动承接京津教育功能疏解。

34.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我市与美国、加拿大、丹麦、瑞典、新加坡等国家搭建的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学校平台,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国际学术交流。积极拓展外教聘请渠道,新招聘外教100名。通过开展暑期夏令营、寒假冬令营等活动进行师生国际交流,实现500人次师生的出国访问。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做好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工作,发展孔子课堂,建立汉语国际推广基地,逐步提升我市教育国际化水平。

八、完善治理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

35.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研究制定《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体制机制。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启动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深化依法治校成果,创建5所法治文化主题校园;开展章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全市学校章程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律师进校园活动机制,提升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36.确保《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有效实施。严格按照《条例》和《市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新建中小学、幼儿园交付验收验收标准》等配套文件的规定,加强新建居民小区配建教育设施建设和移交管理,保障教育资源合理配置。

37.着力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督导元氏、赞皇、行唐3县加大教育投入、补齐短板,全力做好迎接“国检”工作。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等5区切实做好迎接省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四年一轮”督导评估工作,确保通过“省检”。认真组织好对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市级督导评估工作。加强我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做好第三届市级督学换届工作。

38.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办好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河北省双推月活动,重点推进山区和边远农村地区普通话水平提高工作。认真做好平山、无极县“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工作。扎实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示范校建设,举办“第七届石家庄市规范汉字书写艺术节”和“第三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活动。

39.加强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统筹指导,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教育系统惠民利民政策和举措,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办好石家庄教育网、《石家庄教育》,全方位展示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40.维护学校和谐安全稳定。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打造“平安校园”。年内全市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达到80%以上,安装警校联网报警系统学校达到1000所。坚持矛盾隐患重点排查和日常调处相结合,对各类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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