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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日期:2023-03-16 16:12:36    来源:政策法规科    责任编辑:思想政治教育科     访问量:0
石家庄市教育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1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学校消防、食品、治安、校车、防溺水、安全教育等 一般检查事项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六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治理等情况。  
2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 教师培训工作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3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上巡查、听取汇报、组织座谈、个别了解 办学行为是否规范。  
4 教师队伍建设检查 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条;《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教师交流轮岗和待遇保障情况。  
5 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一般检查
事项
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课时落实,课程建设,教学训练,师资配备,场地设施器材配备等情况。  
6 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一般检查事项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对违反教师资格条例者丧失撤销教师资格。  
7 对考试行为的监管 对考生考试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考生考试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对在校学生、在职教师考试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是否在考试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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