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开展石家庄市2021年12月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11:43:32    来源:    责任编辑:语委办     访问量:0

关于开展石家庄市202112月社会人员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考生: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下,为做好石家庄市202112月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1126日10:00—12月1017:00

二)报名网址: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hb.cltt.org/baoming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进入网页后点击查看报名安排石家庄市进入报名页面,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如填报信息及照片上传有误 ,请于2021年12月12日前登陆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本人信息。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蓝色、红色背景均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尺寸宽390像素*高567像素,格式为jpg/jpeg。

考生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打印考生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请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标准证件照。因个人照片上传不合格、信息不全或有误者,将取消测试资格。

二、网上缴费时间及流程

请于20211213日14:00-12月15登陆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查询缴费号及网上支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缴费号码。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后将查询到的缴费号(20位数字)输入即可缴纳50元测试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缴费完成后,请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2021121614:0012月2011:00打印准考证考试前准考证打印无照片者请更换浏览器重新打印,考试期间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注意事项等请查看准考证。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16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18号)处理

六、成绩查询

    2022年2月14日后请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

七、证书领取方式

考虑疫情因素,证书发放采用邮政速递的方式进行,各位考生于2021年12月18日-2022年2月14日登陆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填写邮信息进入EMS邮递界面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2022年2月15日后EMS会采取证到付款的方式将等级证书送达到本人手中。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所有考生进入考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并提交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和一份本人签字的《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承诺书附件)。

二)“河北健康码”非绿码考前 14 天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头痛等十类症状的不予安排测试

三)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四)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五)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六)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请考生随时关注石家庄市教育局官网(http://sjzjyj.sjz.gov.cn/),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新的疫情变化、防控规定和本次考试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不符合要求不能入场考试。

七)为避免人群聚集,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九、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三)网上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市财政账户,无法退款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证件携带不全、未自行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等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的测试时间为准。

五)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及手机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及一年内的应试资格。   

(六)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证书由石家庄市语委办代为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七)石家庄市语委办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石家庄市语委办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石家庄市语委办咨询电话:0311-86036690。

 

 

 

 

 

石家庄市语委办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承诺书

版权所有:石家庄市教育局地址:长安区高营大街23-1号冀ICP备20009266号 网站标识码:1301000048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1567号电话:0311-86036653网站地图

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