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语〔202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各直属学校、市属高校,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安排好本年度工作。
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推动我市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为石家庄市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贡献力量。
一、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一)继续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要求,继续开展对县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过程性的督导评估。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指导、督促鹿泉、藁城、栾城、新乐、无极、井陉等县(市、区)切实做好迎查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公务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提高培训及复测升级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二)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根据《河北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迎接省级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二、提升语言文字普及和服务国家战略能力
(三)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国第24届“推普周”和省“双推月”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动员市、县级语委各成员单位,借助新媒体传播平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学习宣传。
(四)推动京津冀语言文字工作协同发展。积极参加京津冀中小学语言表达能力提升等活动,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协作交流。加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力度,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在人才培养、活动支撑、合作交流等方面开展语言文化推广活动。
(五)做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立足我市实际,巩固推普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做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三、弘扬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六)组织参加国家、省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做好全国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赛事和河北省第四届师生汉字书写大会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参加国家、省相关比赛;组织市属高校学生参加河北省第四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活动。
(七)深入开展经典诵写讲活动。继续开展“名家进校园”“送经典下基层”“书法教师专项培训”等系列活动,组织师生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诗词吟诵等相关活动。继续举办“我们的节日”经典诵写讲活动。组织开展规范汉字书写作品征集,展示我市书写教育成果,积极推动全市书法教育再上新台阶。
四、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八)强化依法测试,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坚持依法测试,全面推进教师、大中专院校学生、国家公务员、有关行业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深入推进大中专院校学生全员测试,加强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继续加大普通话测试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继续改进面向社会人员测试的报名、收费、发证等工作,认真做好抽查复审工作,确保全市测试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九)提高培训测试信息化管理水平。继续完善和优化普通话智能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各项服务功能,加强行政督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市机辅测试工作均衡开展。按照省测试中心要求,推荐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继续扩大测试员队伍;根据省测试中心每三年一轮训的规定,组织我市部分普通话测试员参加提高培训。
五、强化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我市语言文字专家和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语委系统干部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2021年国家级培训项目参训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视野,将宣传意识贯穿于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语委和各直属院校的作用,利用官网、官微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半径,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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