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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政策发布
日期:2021-04-23 08:39:42    来源:    责任编辑:思想政治教育科     访问量:0

4月22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有关政策进行了公布。

通知指出,2021年石家庄初中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2021年5月15日以后进行。初中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使用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的中考试题,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22日,五个科目考试时间各120分钟。中考总成绩为61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10分(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分),文化课考试科目为5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总分600分。信息技术考试10分,现九年级学生因故未参加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的,石家庄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安排补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从学生身心健康安全角度出发,2021年我市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不再组织进行,由此涉及到的理化生实验成绩10分和体育成绩30分不再计入升学总成绩。

此次,市教育局对规范考试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明确提出了要求,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部门提出了规范成绩发布的6个“不得”,即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所属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校长、教师等。对初中学校提出了规范成绩发布的3个“不得”,即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中考排名、中考升学率等信息。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认真规范新闻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并会同宣传部门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文件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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