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2020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为贯彻落实好《规则》,加强我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办学,推动全市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规则》,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培训、研讨等多形式、多途径学习《规则》活动,使学校、教师准确理解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学生行为规范和教育惩戒边界,准确执行《规则》,提高中小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
市教育局将3月定为全市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宣传月,要求各县(市、区)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教育专家、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等对《规则》的宣讲活动,并利用入学教育、班会、学校官网官微、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规则》和校规校纪。
市教育局还要求各中小学校要根据《规则》对现有校规校纪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依法细化相关内容,明确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进一步推动学校依法治校进程,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3月31日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公布实施。同时,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实施《规则》工作的领导,做好指导工作,对区域内中小学校贯彻执行《规则》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规则》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投诉、举报情况,要及时开设受理电话和邮箱,做好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复核工作。
政策文件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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