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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7年起
拟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5-03-26 17:37:29    来源:基础教育科    责任编辑:思想政治教育科     访问量:0

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7年起拟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冀教学20251)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加大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力度,加强对高校招生专业选科要求的宣传教育,做到每名高中教师和每名高一学生全覆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和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在坚持学生自主选科原则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科学选择选考科目。

 

附件1: 冀教学〔2025〕1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7年起拟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

附件1: 2027年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52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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