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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徽样式的公告
日期:2026-10-16 15:51:01    来源: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0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生校服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冀教基〔2026〕1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校服市场化改革,规范校徽标识管理,现将我市中小学校徽样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徽样式

(一)校徽样式详见附件。

(二)校徽规格为正圆,直径5.5cm,佩戴于校服上衣左胸预留位置。

二、校徽制作要求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标准图样、比例、颜色制作校徽,严禁擅自修改、裁切、拉伸变形、增删图形文字或调整配色。校徽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相关标准,满足校服整体质量要求。

 三、校徽使用

校徽仅可用于本市中小学校服的标识制作。未经校徽所属学校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该校校徽用于校服生产、销售以外的其他用途。对于擅自使用校徽的行为,校徽所属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石家庄市县(市、区)中小学校校徽样式一(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高新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

2. 石家庄市县(市、区)中小学校校徽样式二(高邑县、晋州市、井陉县、井陉矿区、灵寿县、平山县、深泽县、无极县、新乐市、行唐县、元氏县、赞皇县、赵县)

3. 石家庄市直属中小学校校徽样式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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