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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01-14 18:27:09    来源:政策法规科    责任编辑:思想政治教育科     访问量:0

 

 

石教〔202116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

        

 

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石家庄市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提升全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家庄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石家庄市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实施《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第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委、政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深入开展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 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推进石家庄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省会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2025年,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广大师生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明显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基本形成。探索实施“互联网+”法治教育,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教育系统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坚持服务导向,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广大干部师生合法权益。坚持普治融合,把普法融入教育立法、执法、法律服务等工作,融入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 融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各方面,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系统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好“宪法卫士”、“学宪法 讲宪法”、“12˙4国家宪法日”等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师生的宪法意识,强化宪法信仰,形成弘扬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教育行政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学深、学懂、学透,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线上学习、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4.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有效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

1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开展,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确保法治课开齐开足开好。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围绕安全、禁毒、国防、防止校园欺凌、防范网络诈骗和人身侵害等内容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有效解决目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单一、实效不足等问题,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

2推进教育系统精准普法。分层次、分类设计普法的目标、内容、方法和途径,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分析不同岗位、年龄等人群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实效性;细化完善普法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探索开展青少年普法成效测评。加强案例普法、以案释法。

3加强特殊地区和特殊群体普法。高度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学生的法治需求,保证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配给,提供相关法治服务支持;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青少年普法,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农村、边远等地区学校的普法支持力度,推动提升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深度融入教育系统依法治理,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推动普法与教育治理紧密结合。将普法融入到教育治理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健全责任机制,明确普法内容使各项教育治理举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群众对依法治教、依法施教的共鸣度、信赖度,提高教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2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校紧密结合。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确保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大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量。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等法律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落实,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三、工作举措

(一)深入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垂范作用,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每年安排3至5个工作日集中开展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培训,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深入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鼓励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单独设立法治课细化法治课教学要求,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

(三)继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健全活动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法治作品征集、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鼓励学校利用晨读、班队会、课外活动等方式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鼓励师范院校法学院(系)增加法治教育师范生的培养数量,推动高等院校在师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法学、教育原理等相关课程。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实现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完成一次轮训。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培、省培计划,实施市级三支队伍培训计划,在学习项目中加大法治培训内容,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法治课课程设置要求配齐配足法治课教师,逐步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将优秀法治课教师纳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在国家有关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在教育领域各类基金规划项目、研究项目中设立法治教师研究专项。鼓励地方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

(五)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健全组织保障机制,确保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教育作用,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参与性、体验性、实践性和实效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地方实际,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途径,设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确保每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试点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推进“互联网+”法治教育的实践应用,探索建立新媒体普法矩阵,创新开展法治情景剧、法治短视频等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逐步建立在线法治教育资源库

持续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坚持推进依法治校,持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支持地方和学校试点探索同辈调解机制。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打造有特色的法治文化校园,形成办学特色。

切实提升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中小学法律顾问配备率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单独聘请法律顾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探索建立由校内法学专家和校外律师参加的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设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加强日常法律事务管理。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推动地方和学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不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教育普法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覆盖率,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充分发挥社区宪法教育学院作用,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普法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督促,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保障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普法能力和水平。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有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加强考核评估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专项督导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评测纳入干部考评体系。探索建立由社会力量参与的法治教育实效第三方评价机制,有效掌握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对教育普法工作的满意度、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等,为进一步改进教育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定期通报表扬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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