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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石家庄市中小学生 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09 18:11:33    来源:思政科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0

 

石教函〔2021〕365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石家庄市中小学生

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有关要求,积极将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有序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石家庄市域范围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满足《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星级标准》(附件1)要求的,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对于开设家政、烹饪、手工、木工、种植、物品维修、非遗、志愿服务等生产、服务性劳动的实践类拓展课程,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的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可同时申报石家庄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二、申报程序

(一)研学(劳动)实践基地申报单位线上申报流程。申报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对照要求自评达标后,在石家庄综合实践信息平台上进行申报(注:线上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请登录平台进行查看,如遇问题可与平台客服联系沟通解决)。

线上申报流程如下:

1.打开石家庄综合实践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请账户。平台网址:http://www.sjzyxsj.com;

2.选择申报基地类型,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3.报名表提交48小时内,系统以短信形式发放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

4.登录平台完成基地简介及申报资料信息并上传。

(二)各县(市、区)线上推荐流程。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照要求进行线上材料打分和现场查看,对分数在250分以上的基地,择优推荐至市教育局。

线上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下发的账号登录平台,对照《标准》要求进行材料评分;

2.根据实地查看情况,更新线上评分;

3.对分数在250分以上的基地,通过平台择优推荐至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线上打分流程。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线上打分排序,综合确定拟命名基地名单。

(四)县(市、区)教育局实地查看材料真实性。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拟命名基地名单再次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线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核实后,参与实地查看的县(市、区)专家须提交一份实地查看报告,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详细说明,报告需每位专家签字,并请县(市、区)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五)公布拟命名基地名单。确定最终名单后,市教育局将在官网上公示拟命名基地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基地名称、所属县(市、区)和详细地址、基地法人、单位全称等。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公示名单命名市级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局平台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请各县(市、区)根据截止时间合理安排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打分和实地查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重视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明确为中小学生提供合适的研学(劳动)实践教资源的积极意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基地申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21年8月10日前报送至baoming4897@163.com,邮件名称为“XX县(市、区)研学基地申报负责人”。

(二)坚持公平原则。研学(劳动)基地申报及打分遵循“谁推荐,谁负责”原则,采取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扎实做好基地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认真甄别专家人选,一旦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基地材料打分、实地查看等各环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确保按时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辖区拟推荐单位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各一份)及推荐意见,同时请每个申报单位出具承诺书一份,内容为“我单位提交的一切材料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虚假上报问题”,并加盖公章。市教育局一旦发现申报材料与实地情况不符,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命名。所有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9月1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cailiao4897@163.com,邮件名称“XX县(市、区)+2021基地申报”。

(四)星级基地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区域内2017—2020年已命名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管理,指导各基地做好总结提升工作。要求2017年—2020年已命名的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要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电子版总结材料(1000字工作总结、基地课程教案、5张研学活动特色照片等)报送至主管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辖区所有基地材料后,于2021年9月1日前打包发到cailiao4897@163.com,邮件名称“XX县(市、区)+基地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已命名的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进行实地查看,将辖区内各基地情况形成报告,并在报告中将每个基地推荐星级情况给出意见,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科。

(五)加强劳动教育。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学生而言,具有塑造健全人格、磨炼顽强意志、锤炼高尚品格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各申报基地发挥自身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结合实际做好劳动实践场所规划和创设,开发特色优质劳动教育课程,拓宽劳动实践渠道,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

联系人:谷正平  联系方式:86964897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7号石家庄市教育局212室

 

附件:1.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星级标准

2.石家庄市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标准

3.石家庄市2021年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4.石家庄市2021年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1年8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石教函〔2021〕365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石家庄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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