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家庄市2021年7月社会人员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考生: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下,为做好石家庄市2021年7月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10:00—7月2日17:00。
(二)报名网址: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hb.cltt.org/baoming),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进入网页后点击我要报名→石家庄市→我要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如填报信息及照片上传有误 ,请于2021年7月4日前登陆河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本人信息。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蓝色、红色背景均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尺寸宽390像素*高567像素,格式为jpg/jpeg。
考生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打印考生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请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标准证件照。若因个人照片上传不合格、信息不全或有误者,将取消测试资格。
(三)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不限户籍及名额。
二、网上缴费时间及流程
请于2021年7月7日-7月11日登陆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https://zw.sjy.net.cn:8082/)→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查询缴费号及网上支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缴费号码。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后将查询到的缴费号(20位数字)输入即可缴纳50元测试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缴费完成后,请于2021年7月13日—7月16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https://zw.sjy.net.cn:8082/)→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者不予安排测试)。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事宜请查看准考证。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6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
六、成绩查询
2021年8月31日后请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
七、证书领取方式
考虑疫情因素,证书发放采用邮政速递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31日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互联网+政务服务(https://zw.sjy.net.cn:8082/)→普通话水平等级认定→填写邮递信息,进入EMS邮递界面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2021年9月1日后EMS会采取证到付款的方式将等级证书送达到本人手中。
八、考试当天防疫要求
(一)测试场所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疫情防控期间,每轮测试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每轮测试结束后,对考场进行彻底消毒,并保持必要的通风时间。
(二)申请测试的考生及工作人员须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测试当天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不允许参加测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不允许参加测试。禁止14日内出现身体异常的工作人员参与任何与测试相关的工作。
(三)考生进入考区后,请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以及防疫组织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点逗留。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五)为避免人群聚集,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九、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三)测试当天需出示或提交材料如下:
测试当天需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绿码”,并提交本人签字的《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
(四)网上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市财政账户,无法退款,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等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及手机进入考场,否则视为作弊,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及一年内的应试资格。
(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证书,由石家庄市语委办代为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七)虽然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外市考生出行前可咨询石家庄市长热线(0311+12345)或防疫指挥中心(0311+12320),以防耽误考试。
(八)石家庄市语委办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石家庄市语委办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石家庄市语委办咨询电话:0311-86036690。
附件: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承诺书
石家庄市语委办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 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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