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3 15:27:2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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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建议字2021〕第 

 

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韩玉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家庄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注重学校医务室建设卫生专技人员队伍的培养,围绕完善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和校医配备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落实力度

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市直属学校补足配齐校医的督办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各校落实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按要求配置学校卫生(保健室)及保健室设施与设备,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要接受过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针对校医缺乏的问题,目前有编制的学校积极开展招聘工作,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劳动聘用人员等多种形式补足配齐校医。没有编制的学校积极争取辖区政府和卫健部门、医疗机构的支持,采用与近划片的对口医院或社区服务合作等方式,做好每所学校都能有一名医务人员有些学校通过返聘、办理人事代理等多种渠道增加校医数量。各县(市、区)教育局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争取支持补足配齐校医,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杜绝校医岗位空白的现象,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校医专项督查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校校医配置督导检查,并将医配备情况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的年终考核。此外,还建立了常态督查机制,每个学期开学初组织对学校卫生工作、校医配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深入基层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提高学校的重视程度,促进卫生专技人员逐步配备到位。

在近两年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积极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卫生人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对学校医务室及人员的配置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在实地督检的过程中,重点检查督促了学校医务室的建设是否规范、校医配备是否达标。目前,各地各校将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年终工作考核,逐步建立完善校医配置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机制。

三、加强培训力度

为提高学校卫生专业水平,市教育局逐年加强卫生与健康教师师资队伍的建设力度,举办全市中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培训暨技能大赛,采用以赛带培、以培促赛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的骨干校医、保健教师进行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心脏骤停急救、健康教育课等主题培训,有效提高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合举办的省中小学卫生技能大赛中,石家庄市代表队荣获得团体第一名。组织开展了市级、区县级、校级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桌面演练,依托卫健部门、卫生专业机构等举办专题培训等,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努力提升现有专兼职校医队伍的专技水平,提升中小学班主任及全体教师的健康教育意识与能力。目前,已将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培训纳入我市三支队伍培训体系,每年组织开展学校卫生专技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技能大赛等,整体提高我市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强部门合作

目前,我市校医配备情况正在逐步改善,针对有的学校暂无校医的现象,各县(市、区)教育局积极与卫生部门合作,有的学校与对口医院、社区医院签订协议,医生定期到学校诊治,学生可到就近划片的对口医院或社区服务站进行治疗。在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系统和卫健系统建立联防联控战线,为各批次开学的学校全部确定了定点收治医院,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卫生防疫人员,设置了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立发热学生快速甄别处置“直通车”,确保了学校卫生和防控工作的科学规范。

学生的身心健康问题是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校医队伍建设,是提高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提高和改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途径。然而解决全市中小学校医配备问题,需要教育局、卫计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各中小学专业校医的配备和培训工作,感谢您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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