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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和教育交流科(石家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0 15:41:10

负责拟订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统筹全市教师队伍、校长队伍、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省级以上培训项目人员及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教育专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负责制订全市语言文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评估,组织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普及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培训和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696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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