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2-04-13 17:06:55

负责全市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分类定级管理,指导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和保育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特殊教育机构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统筹协调与特殊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6779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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