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运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国学教育走进校园”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教社科〔2014〕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7年1月)等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建立石家庄市传统文化教育讲师团的通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不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校园,充分发挥学校文化创新的优势与作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是立足课堂主阵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分学段、分课程、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贯穿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领域。
二是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互联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创新活动。充分发挥传统文化讲师团作用,积极推进非遗项目、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展示传统文化教育成果。
三是挖掘文化资源。综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多种宣传载体,发挥革命遗址、博物馆等资源作用,创新表达方式,彰显中华传统文化魅力,弘扬红色文化、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等。
四是把握关键环节。要紧密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遗迹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在重要时间节点活动中彰显中华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五是加强家校协作。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及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家长通过言传身教,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
六是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好“六个一”活动,提升广大学生的中医药健康素养,增进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增强文化自信、民族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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